学历认证办事指南

2014-07-07    湖北科技学院学生工作部(处)    点击:[]

一、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湖北省教育厅政务大厅一楼(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洪山路8号  湖北省政府对面)
邮政编码:430071
咨询电话:027-87266708
传真:    027-87266708
联系人:  廖老师
咨询邮箱:暂无
网址:
http://job.e21.cn/
二、    认证项目:
高等教育学历(毕业证书)认证
三、    认证申请材料 (可附《学历认证申请表》下载)
1、      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填写《学历认证申请表》,将填写好的申请表(或登录湖北毕业生就业信息网
http://job.e21.cn/下载)、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三份材料交工作人员审核。
2、      成人及网络教育毕业证书:《学历认证申请表》、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三份材料交工作人员审核。如证书系“卫星电视教育”学历需同时提供证书持有人的教师资格证明。
3、      自学考试毕业证书:《学历认证申请表》、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生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四份材料交工作人员审核。如证书系“自学考试相沟通培训高等师范的”自考学历需同时提供证书持有人的教师资格证明。
特别提示:
1.         根据有关部门“关于做好专科起点升本科入学资格学历复查”的通  知精神,成人、网络教育及开放式教育等的“专升本”以及自学考试(独立本科段)等证书申请认证,需同时认证“专科”学历。
2.          91年以前毕业的高校毕业证由本人提供:(1)该校档案馆出具的学历证明,须经办人签字盖章并附办公电话;(2)入校当年省招办盖章的录取名册复印件,须加盖学校公章;或本人档案中的《报考登记表》(须有省招办公章)
3.          81年以前毕业的毕业证不受理。
4.          如果毕业证书遗失,需回原毕业院校补办《毕业证明书》方可申请学历认证。
5.          毕业证有涂改不予受理。
6.          封闭班的毕业证,需要提供有自考办盖章的毕业证方可办理。
四、    申请办理方式流程
1、      现场办理:按以上要求准备齐材料到我中心现场办理。
2、      邮寄办理:暂不接受邮寄办理
五、    学历认证时限
1、      一般情况,认证工作在申请正式受理后20-30个工作日内(不含节假日、双休日)完成。省外证书约90个工作日。
2、      受相关学校寒、暑假影响,假期期间部分学历认证申请复核工作无法正常进行,认证工作亦难以在正常工作日之内完成。建议申请人提前申请认证,以避免假期造成的影响。
3、      如遇特殊情况,无法对申请材料进行认证,认证处将通知申请人,并退还所缴费用。
4、      如因申请人提供材料(信息)不完整、不准确或不真实,导致认证工作不能按时完成,不能退还申请费用。
六、    认证进度查询及结果领取方式
1、       为方便申请人随时了解认证办理进度,认证资料正式受理之日起五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双休日)后,申请人可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历认证页面(
http://www.chsi.com.cn/xlrz/)查询学历认证进度。
2、       报告完成后,申请人可凭缴费发票原件到前台领取,委托他人领取需出具领取人身份证及缴费发票原件。
七、    认证结果复议办法
证书持有人如对认证结果持有疑义,可在领取结果后2个月内提请复议申请。申请复议需交回《学历证书查询结果通知》,并提供学校招生录取底册(复印件加盖学校档案馆公章)、学校档案馆或教务部门证明、以及证明人姓名及联系方式。(因相关申请资料逾期销毁,故超过2个月不再受理复议,需重新进行认证)
特别提示:
1、      认证结果为“不属于国民教育系列学历证书”的,不提供复议。
2、      自考毕业学历申请复议,需提供毕业院校所在省自考办证明以及个人档案中的《毕业生登记表》。
3、      复议不再收取认证费用,如需邮寄复议结果,需另行支付邮费。

上一条:关于2014级学生申请专业调整的通知

上一条:在校生学籍信息变更材料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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