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做好学生资助相关工作的通知

2020-02-18        点击:[]

各院部学工办: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落实中央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会议部署,根据教育部财务司、财政部科教和文化司联合印发《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教财司函〔2020〕30号)文件要求,切实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基本学习生活需求,全面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有关学生资助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疫情防控期间学生资助工作

各院部学工办要高度重视学生资助工作,既要按照统一要求,落实好疫情防控相关职责,也要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谋划、部署和落实好新学期学生资助的各项工作。要根据有关部门及学校掌握的疫情信息,强化学生服务意识,通过多种渠道宣传学校资助政策,及时了解、收集学生身体和生活情况,解答学生疑问,为学生提供各种实际帮助。

二、资助受疫情影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重点聚焦疫情严重地区、贫困地区、农村地区、边远地区,重点关注建档立卡、低保、特困救助供养、残疾等特殊困难学生群体。对于因本人或家庭直系亲属罹患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本人参加疫情防控工作、本人因疫情被集中隔离、或因疫情居家隔离等原因,造成生活学习困难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返校后,根据家庭经济困难程度,可以向学校申请300—5000元不等的临时困难资助。

三、全面落实好各项学生资助政策

1、开学后,学校将开通绿色通道,优先处理和保障受疫情影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优先享受包含学校勤工助学、爱心饭卡、爱心车票、社会资助等学校学生资助项目以及国家各项奖助学金资助政策。

2、学生资助中心将协调财务处及时足额发放2020年春季国家助学金、村医生活补贴、免费医学生生活补贴等各项资助资金,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度过疫情难关。

3、各学工办和班主任老师要积极宣传国家助学贷款还歀救助政策,帮助学生申请贷款代偿。对于已经毕业且处于还款期的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学生,在疫情防控期间因受疫情影响不能正常还本付息的,按《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银发〔2020〕29号)精神,可合理延后还款期限;如因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失去还款能力的,学校将协调经办银行启动救助机制,为其办理代偿应还本息相关手续,减轻毕业学生还款压力。

湖北科技学院学生工作部(处)

2020年2月18号

上一条:关于发放2020年春季国家助学金的公告

上一条:关于组织我校学生参加全国 “国家助学贷款助我成长”主题征文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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