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科技学院学生工作部(处)
院学工[2014] 16号
关于给予熊显锋等十名同学违纪处分的决定
各院部学工办:
熊显锋,男,学号20130131064,临床医学院2013级临床医学专业;
王格,女,学号20130131082,临床医学院2013级临床医学专业;
郑文娟,女,学号20130131081,临床医学院2013级临床医学专业;
谭素丽,女,学号20130131057,临床医学院2013级临床医学专业;
李子衡,男,学号20130131017,临床医学院2013级临床医学专业;
汪建雄,男,学号20130131005,临床医学院2013级临床医学专业;
闵晗楚,男,学号20130131078,临床医学院2013级临床医学专业;
石永浩,男,学号20130131007,临床医学院2013级临床医学专业;
董仁圣,男,学号20130131018,临床医学院2013级临床医学专业;
邵侦强,男,学号20130131034,临床医学院2013级临床医学专业;
在2014年春季学期期末《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考试期间,熊显锋利用手机传递答案,王格、郑文娟、谭素丽、李子衡、汪建雄、闵晗楚、石永浩、董仁圣、邵侦强等交头接耳其行为已经构成考试违规。
为了教育该生和广大同学,根据《考试违规认定及处理办法》第四条第一款,第三条第四款之规定,决定给熊显锋记过处分,王格、郑文娟、谭素丽、李子衡、汪建雄、闵晗楚、石永浩、董仁圣、邵侦强等九位同学严重警告处分。
湖北科技学院学生工作部(处)
2014年9月1日
科技学院学生工作部(处)
2014年9月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