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四个时间节点”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

2018-12-20        点击:[]

各教学院学工办:

为进一步落实“安全第一、生命至上”理念,坚持安全稳定第一责任,深化学生安全教育管理,构筑学生安全保护网络,确保校园和谐稳定,现就做好“四个时间节点”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其现实成效和重大意义

自2017年以来,省教育厅要求各高校务必抓好春季开学、秋季开学和寒暑假等四个重要时间节点的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要求采取各种形式开展安全教育,发放安全告知书,与学生签订安全责任书,使学校的安全主体责任得到了有效落实,安全责任压力传导得到了有效加强,学生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得到了有效提高。安全告知工作和与学生签订安全责任书,成为学校落实安全教育的重要手段和有效措施。但在执行过程中,部分教学院的安全主体责任意识不强,存在“打折扣”的现象:一是安全告知工作没有落地落细,全覆盖范围不够;二是安全责任书的签订,没有做到不遗漏一人。因此,各教学院务必高度重视,持之以恒抓实抓细。

二、精心组织,规范开展安全告知及安全责任书签订工作

  为确保此项活动的规范开展,各教学院务必精心组织,按要求实施。

一是明确安全教育管理的内容。安全告知书和安全责任书由学校统一印制,分为《湖北科技学院寒假安全告知书和责任书》、《湖北科技学院开学安全告知书和责任书》、《湖北科技学院暑假安全告知书和责任书》。同时,学工部网站公布电子文档,供各教学院下载使用。

二是安全告知的两种形式。在校生专业班级主要由各教学院采取学生安全教育主题班会等形式对安全教育重点内容及责任要求进行宣讲,并发放安全告知书;见习、实习班级各教学院可通过微信、QQ等网络平台对学生进行安全告知书和责任书的宣传。要求做到安全告知全覆盖。主题班会和网络宣传需图片留存或截图留存以备检查。

三是落实安全责任书的签订。各教学院、辅导员和全体学生都必须在安全责任书上签字,要求做到不漏签一人,并由各教学院分别留存。见习、实习学生的安全责任书可留存在见习、实习单位,但扫描件应必须及时反馈给相关教学院留存。学生工作部(处)将组织开展安全责任书签订情况的检查和抽查。

三、严明要求,确保此项工作长效机制有效落实。

各教学院要建立完善安全告知书和责任书的宣讲、发放、签订等工作制度,将其纳入每学期开学、放假及常规工作内容,融入学生安全教育管理的全过程,每学年至少完成4次安全告知和安全责任书签订工作。要按照学校统一要求,在开学后第一周和学生寒暑假放假前一周,务必完成安全告知和安全责任书的签订。要建立和完善管理台账,确保不漏告一人,不少签一人。学生工作部将会开展开学重点检查和学期常态化检查,把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学生工作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

                                      学生工作部(处)

                                     2018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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