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中发〔2018〕3号)文件精神,切实推进学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效防范黑恶势力侵害校园,进一步巩固“平安校园”建设成效,学工部决定在全校开展“扫黑除恶校园行”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此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开展重点突出、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扫黑除恶校园行”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师生对黑恶势力的辨识能力,防止学生受黑恶势力教唆利用,提高学生践行核心价值观,远离黑恶势力犯罪的法治意识,努力营造广泛参与的扫黑除恶氛围,有效遏制黑恶势力在学校的滋生和发展,达到“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营造良好校园安全环境的目标。
二、活动主题
扫黑除恶我先行 法治教育促成长
三、活动时间
2020年1月6日至2020年11月20月
四、领导小组
学校成立“扫黑除恶校园行”主题宣传教育领导小组,负责此次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统筹和协调。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戴国强
副组长:李建兵
成 员(排名不分先后):李应续 张 欢 刘伟华 潘盛信 杨 胜
彭胜国 胡正龙 卢曙中 吴志杰 江 伟
周 浩 刘 波 明庭鹤 王 云 佘翠华
徐 蕾 练 松 徐 杨 王思泓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成员名单如下:
主 任:李建兵(兼)
副主任:魏旻杰
成 员:胡瑶瑶
五、活动内容
本活动自2020年元月开始至11月底结束,其中4月、10月份为集中教育月。
(一)开展一次宣传工作。加强扫黑除恶日常宣传,协同宣传部办好“聚焦扫黑除恶”专栏,刊发、播报与扫黑除恶密切相关的新闻报道;学工部和各教学院充分利用所属网站、微信、微博、移动客户端等第三方平台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信息推送,扩大宣传覆盖面;邀请公安、检察院来校开展法治讲座,宣讲扫黑除恶知识和常见案例,强化师生扫黑除恶法治意识。通过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让文明之花开满校园。(3月、9月)
(二)组织一次专题学习。围绕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文件精神聚焦青年学生扫黑除恶通识教育,各教学院要组织学生学习应知应会55题(见附件1),深入了解扫黑除恶的缘由、形式、举报方式等,并且通过知识测试、撰写心得、讨论交流的形式检验学习效果、巩固学习成果。(4月、10月)
(三)举办一场主题班会。各教学院要将校园扫黑除恶主题宣传教育纳入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重点内容,利用周日讲评时间,以主题班会为抓手,采用抖音、视频、辩论、知识问答等生动有趣、互动性强、贴近学生的方式,通过典型案例分析、校园黑恶势力形式、黑恶势力防范要点等内容的学习,提升此次活动的参与度、覆盖面和影响力,让广大学生深刻认识黑恶势力的危害,自觉与黑恶势力作斗争,学会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4月、10月)
(四)签订一次承诺书。在全校各班级发起“积极参与扫黑除恶承诺书”(见附件2),各教学院要组织学生学习并签订承诺书,确保扫黑除恶主题宣传教育思想传达到每位学生,确保做到人人知晓、人人参与、人人承诺、人人遵守,让学生认识到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意义。签订后各教学院要开展自查工作,检查承诺书签订情况,排查校园周边黑恶势力,扎实推进平安校园建设。(4月、10月)
六、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教学院要将此次“扫黑除恶校园行”活动作为学生安全法制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落实具体领导责任,安排专人负责实施,组织学生积极参与,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学生知晓率要达到100%。请各教学院填写《湖北科技学院“扫黑除恶校园行”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统计表》(见附件3),于11月30日前报送学工部备案。
(二)扎实开展,确保实效。各教学院要围绕文件精神,结合实际,统一部署,开展特色鲜明、富有成效的活动,确保每个班级都能开展一次扫黑除恶主题活动,鼓励更多学生积极参与到活动中来,确保活动不虚不空不偏,落地见效。对在扫黑除恶主题宣传教育活动中涌现出来的优秀班级、优秀个人,要发现一批、培养一批、表彰一批、宣传一批。
(三)及时总结,广泛宣传。各教学院活动结束后要及时总结经验,加强活动宣传,补足短板,不断深化扫黑除恶宣传教育成果,提高校园扫黑除恶工作实效。活动总结和新闻报道需及时报学工部备案,此项工作纳入年终考核内容之一。
联系人:胡瑶瑶
联系电话:0715—8140527
电子邮箱:hkxgc2002@163.com
湖北科技学院学生工作部(处)
2019年12月31日
附件1: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应知应会55题
附件2:积极参与扫黑除恶承诺书
附件3:“扫黑除恶校园行”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