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各部门:
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关于“高等院校学生在就学期间,必须接受基本军事训练”的规定,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学校教学计划,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为依据,紧紧围绕国家人才培养的长远战略目标和国防后备力量建设的需要。通过军事训练,使学生掌握基本军事技能和军事理论,增强国防观念和国家安全意识,激发爱国热情,为中国人民解放军培养后备兵员和预备役军官打好基础;加强组织纪律观念,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革命英雄主义精神;磨练意志品质,激发战胜困难的信心和勇气,培养艰苦奋斗、吃苦耐劳的作风;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努力培养高素质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组织保障
1.学校2018级新生军事训练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戴国强
组 员:徐启刚 黎鸿翔 李建兵 王孝才 吴世新
殷燕子 程梦琳 刘祖松 范 杉 吕 红
黄胜堂 孙绍发 杨和平 郑 敏 杨时林
李继军 韩冰华 佘斯勇 陶炎武 刘之杨
施 俊 王森林 吕仲茂 王仁海
领导小组负责新生军事训练的策划、指导、检查、督促、检阅工作。
2.各学院成立以书记为组长,副书记(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学工办主任、辅导员和新生班主任为组员的军事训练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新生军事训练的动员教育、日常管理、考勤工作,并协助处理突发事件。
三、军事训练时间、地点和内容
1.时 间:9月13日—26日(27日上午军训检阅)
2.地 点:温泉校区在东区运动场、咸安校区在新区运动场
3.主要内容:
(1)单个军人队列动作;
(2)拳术训练(部分);
(3)部队三大条令;
(4)阅兵式、分列式;
(5)其他:消防演习、轻武器射击理论、战术教育及行军、宿营、野外生存教育。
四、工作分工
1.武装部负责学生军训工作的宏观管理,加强与承训部队的联络与协调,做好学生军训工作的计划安排、训前准备、组织协调、总结汇报、考核评比工作,安排相关学工人员参与学生军训工作,做好参训学生的思想教育和管理工作。
2.校办负责协调学校党政领导、各单位、各部门人员等出席学生军训动员大会和总结表彰大会,协调学校党政领导等慰问参训教官、工作人员和学生,审定军训动员大会和总结表彰大会所需相关文字材料。
3.宣传部负责学生军训期间宣传教育、新闻报道、音响保障工作。
4.团委负责军训动员大会暨开学典礼舞台及场地布置。
5.后勤处负责学生军训期间的各项后勤服务保障工作。
6.校医院做好学生军训期间参训人员的医疗保健工作。
7.各学院负责参训学生的思想教育和日常管理工作,协助承训部队做好学生军事技能训练课的实施工作。
五、工作要求
1.9月12日下午2:30,各学院分管领导、学工办主任、辅导员、新生班主任到军事训练现场协助进行连队编排;9月13日上午组织学生参加2018级新生开学典礼暨军训动员大会。
2.学院学工人员在军训期间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加强训练中的管理,每天各学院有专人值班,安排表9月11日报学工处,值班老师负责学院新生军训考勤,掌握新生动态,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
3.各学院要在开训前对参训学生做一次广泛深入的思想动员工作,主要内容包括军训的意义、军训纪律和军训期间学生的人身财产安全等;要号召同学们以高昂的热情积极投身于军训工作,通过军训磨炼意志、强健体魄;要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学生健康状况进行训前筛查,对患有心脏病、哮喘等不适宜于进行军训的同学,要求他们在军训场地见习,做好力所能及的服务工作。
4.军事训练承训教官要严格自身管理,加强业务学习;教学得法,做好示范;对学生高要求,严管理,但不得打骂、体罚学生;训练过程中,开展以唱一首军歌、讲一个最可爱的人的故事、写一篇读(观、听)后感的“三个一”活动,做到军事训练和爱国主义教育相结合;完善考核制度,公平、公正地对参训学生和各连队进行考核评估。
5.严格新生军事训练个人考核。军事训练是一门课外实践课,列入了学校教学计划,并设有3个学分,对达不到参训要求的学生一律不给学分,并发文通报。
6.新生军事训练考勤制度。对违规学生要批评教育,记录在案,军事训练期间缺勤的学生按旷课论;如遇特殊情况需请假的,要说明原因(病假需值班医生在“病情报告”上签字)及请假时间,填写请假申请表,经院部学工办同意、学工处批准、学院值班老师备案方可;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军事训练的学生,需提交书面申请,出具相关证明,经学院分管领导同意、学生工作处审批方可。
7.参训学生要服从领导,尊重教官,严格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和军训纪律,以饱满的热情、旺盛的斗志积极投入训练。通过严格的军事训练,强化令行禁止、雷厉风行的纪律观念,锤炼吃苦耐劳、坚忍不拔的意志品质,使自身真正得到全面的锻炼和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