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2012年应届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的通知

2012-05-28    湖北科技学院学生工作部(处)    点击:[]

校内各单位:

征集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入伍服义务兵役,是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推进征兵制度改革,适应新时期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需要,从源头上提高兵员质量的重要举措,是一项利国、利军、利民、利校的好政策,对落实人才强军和科技强军、缓解大学毕业生就业压力以及减轻应征入伍应届毕业生家庭经济负担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贯彻落实国家鼓励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精神,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教育部、财政部印发了《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征集工作的通知》(参动[2009]6号),财政部、教育部、总参谋部印发了《应征入伍服义务役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财教[2009]35号),出台了多项优惠政策,鼓励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为落实湖北省2012年5月15日全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会议精神,做好我校2012年应届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预征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夏再兴

副组长:吴义煌

成  员:杨时林  熊宗胜  高  远  刘祖松  邹绍华

石正义  程梦琳  闵  清  王森林  李  华

陶炎武  胡俊超  陈洪国  李爱国  范  杉

陈  志  吕  红  程正则  徐家柏

办公室主任:熊宗胜(兼)

二、预征对象条件

1、普通全日制本专科2012年毕业男生;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没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3、学习成绩优良,德智体全面发展;

4、身心健康,符合入伍条件;

5、年龄要求:专科毕业生为当年年满18至23岁,本科毕业生可放宽到24岁。

三、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入伍服义务兵役鼓励政策

1.优先征集: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审,优先审批定兵,优先安排使用。

2.优待政策:由政府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其家庭按规定享受军属待遇。

3.选用培养:

(1)选为士官:对于符合士官选取条件的士兵,同等条件下具有全日制大专毕业以上学历的要优先选取;师(旅)级单位范围内相同专业岗位的士兵,在任职能力相当的情况下,应优先选取高学历士兵;

(2)士兵提干:对于表现优秀,在服役时间、现实表现、政治要求、军事素质、年龄及身体心理等方面符合部队有关规定,具有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的高校毕业生可选拔为军官,具体办法按照《从大学生士兵中选拔军官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执行;

(3)报考军校:具有全日制专科学历的毕业生士兵可以参加全军统一组织的本科层次招生考试,录取后进入有关军队院校学习,学制两年,毕业合格的列入年度生长干部毕业学员分配计划;

(4)保送入学:大学毕业生士兵参加优秀士兵保送入学对象选拔,年龄放宽1岁,同等条件下优先列为优秀士兵保送入学推荐对象,选拔办法按照优秀士兵保送入学有关规定执行。

4.考试升学:

(1)退役后参加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考试的教育考试笔试成绩加10分;

(2)退役后三年内参加硕士研究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

(3)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后免试推荐入读硕士研究生;

(4)具有高职(专科)学历的,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或经一定考核(计划单列、专升本考试单独录取),30%比例入读普通本科。

5.就业服务:

(1)报考公务员、应聘事业单位职位的,在军队服现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或者聘用;

(2)按照国家规定发给退役金,由安置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接收,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可以发给经济补助。安置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其免费参加职业教育、技能培训,经考试考核合格的,发给相应的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并推荐就业;

(3)退役后一年内可视同高校应届毕业生办理就业报到手续,户档随迁;

(4)参加户籍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原毕业高校就业招聘会,享受重点推荐、就业指导等就业服务。

四、应届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流程

1.4月20日至7月20日,有应征意向的应届毕业生登录“大学生预征报名系统”(http://zbbm.chsi.com.cnhttp://zbbm.chsi.cn)进行报名,填写、打印《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和《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以下分别称《登记表》、《申请表》),交院部学工办,院部学工办作好统计后在毕业生离校前一周内交学生工作部(处);

2.毕业生离校前,学生工作部(处)组织预征报名应届毕业生进行身体初检和政治初审,发给身体初检、政治初审双合格的预征报名应届毕业生预征报名材料袋(包括审核盖章了的《登记表》和《申请表》及其他相关材料),并完成网上信息确认;

3.确定为预征对象的毕业生,将户口迁回入学前户口所在地,全国冬季征兵工作开始前持《登记表》和《申请表》到入学前户口所在地县级兵役机关报名应征,学生工作部(处)将建立2012年湖北科技学院应届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群,以便后期服务工作的开展;

4.离校前未参加预征报名的毕业生冬季征兵时可直接到入学前户口所在地县级兵役机关报名应征,并登录“大学生预征报名系统”,在线填写、打印《登记表》和《申请表》,返校通过学校及咸安区人民武装部审核盖章后,再办理其他应征手续。

5.毕业生批准入伍后,由批准入伍地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审核《申请表》并盖章,然后连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一起寄湖北科技学院学生工作部(处),学生工作部(处)汇总后报湖北省教育厅大学生资助中心。

五、具体工作安排

1.2012年5月17日—25日, 预征工作宣传及政策咨询。党委宣传部、武装部、学生工作部(处)、各院部要在毕业生中通过校报、广播、网络等形式广泛开展爱国主义和兵役法规宣传教育,进一步激发和坚定毕业生投身军营、报效祖国的热情和信念。各院部要利用周日讲评、主题党团日活动、班级QQ群把国家鼓励高校毕业生入伍的优惠政策讲深讲透,要把预征工作的要求、程序、时间安排等明确告知毕业生。

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国防部征兵办公室及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依托全国大学生就业公共服务立体化平台(www.ncss.org.cn)已联合主办了相关咨询活动,毕业生可登录该平台进一步了解相关政策法规。

2、2012年5月25日—6月10日,组织应届毕业生网上报名,填写、打印《登记表》和《申请表》,建立预征对象QQ群和信息库。

3、2012年6月11日—20日,对预征对象是否享受补偿学费和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条件资格、具体金额及其他相关信息资料进行初审,加盖湖北科技学院人民武装部、计财处、学生工作处及学校公章后装入预征报名材料袋发给学生。

4、2012年6月21日—12月31日,为没有进行预征登记的我校毕业生补办相关手续。保持和预征对象的联系,通知他们到户籍所在地兵役机关报名应征,上交《登记表》和《申请表》,并将盖好章的《申请表》原件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寄学校学生工作部(处)。

5、2013年1月1日—2013年3月10日,核实应征入伍毕业生《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和《申请表》原件,并报送湖北省教育厅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6、2013年3月10日以后,落实应征入伍毕业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本息资金相关事项。

六、院部预征任务

   

毕业生男生数

预征人数

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

229人

16人

护理学院

28人

2人

核工程与化学生物学院

87人

6人

基础医学院

27人

2人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117人

8人

教育学院

24人

2人

经济与管理学院

113人

8人

临床医学院

179人

13人

人文与传媒学院

38人

3人

生物医学工程学院

73人

5人

数学与统计学院

38人

3人

体育学院

20人

2人

外国语学院

35人

3人

五官医学院

84人

6人

药学院

46人

3人

艺术学院

188人

15人

资源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133人

10人

二O一二年五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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