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知识问答

2017-07-30    湖北科技学院学生工作部(处)    点击:[]

湖北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知识问答

一、如何咨询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有关问题?

1、拨打国家开发银行全国统一咨询电话95593

2、登录“湖北省学生资助网”或“国家开发银行”网站

3、登录县级教育局或学生资助中心网站、QQ群或拨打县级资助中心联系电话(合同上有,也可以查询“湖北省学生资助网”)

4、拨打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咨询热线电话027-87312475

二、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需要多少材料?需要加盖多少个公章?

学生需要准备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材料主要包括身份证明、申请表等材料(具体见网站通知文件)。从2015年开始,未进行高中预申请首次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申请表上只需要加盖一个村委会(或居委会)公章;以前申请过贷款的学生继续申请贷款及已通过高中预申请的新生,申请表上不需要加盖任何公章。

三、如何提高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审批通过率、减少准备材料往返次数?

为提高贷款审批通过率、减少准备材料往返,建议同学们做到以下几点:

1、认真学习贷款政策和流程。请准备申请学生登陆省或县、市、区教育信息网,认真学习贷款政策和流程。首次贷款前侧重考察贷款人诚信知识、还款知识,准备贷款的学生要提前认真学习;所有贷款都实行网上申请,也需要贷款学生熟悉网上操作流程。

2、按照贷款流程和要求准备齐全材料。我省贷款流程和要求都在网上进行了发布,各地资助中心现场也可以查询,贷款学生要按照要求准备齐全的申请材料。

3、到贷款现场办理时多问、多看、多学。有些贷款学生经过认真学习后,如对流程或程序还不清楚,可以到贷款现场去向成功办理贷款的学生、经办老师咨询,一次问清楚,减少往返次数。

四、为什么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系统中要录入“联系人信息”,如何录入“联系人信息”?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录入“联系人信息”是共同借款人以外的其他家人、亲戚、朋友信息,主要用于在无法直接联系到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的情况下,通过联系人来联系学生信息,联系人没有身份限制,不承担担保责任,只作贷款见证人协助贷款管理,联系人不收取任何费用。

五、各地教育局资助中心是如何组织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工作的?

教育局资助中心根据当地政府安排和国家开发银行委托,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主要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上大学的学费等,教育局资助中心在贷款办理过程中不收取学生和家长任何费用。每年各地教育局都克服人手少、办理量大等困难,全心全力的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服务,资助中心老师的辛勤工作需要学生和家长理解和支持。对他们工作如有意见或建议可拨打电话027-87312475向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反映。

六、为什么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必须归还?如果没有按时归还贷款有些什么后果?

答: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一种借款的资助,资金由国家开发银行提供,需要归还。虽然不是无偿资助,但财政对学生在校贷款期间的利息给予全额补贴。学生毕业后如果不按时归还贷款会有以下后果:

1、经济后果:如未按贷款合同约定按时归还贷款本金的,根据实际逾期金额和逾期天数计收罚息,罚息利率为正常利率的130%。

  2、信用后果:只要毕业后的第一年12月20日没有还款,违约信息将载入人民银行全国个人征信系统,导致贷款人无法申请到其他贷款等(如,信用卡、车贷、房贷),还会留下信用污点和人格污点。

  3、法律后果:经办银行有权按合同规定在新闻媒体和网络上公布、曝光违约学生信息,并可以采用法律诉讼的方式追缴贷款。

4、政策影响:如果贷款毕业学生不还款、违约率过高,不仅会影响学生个人、学校声誉,还将导致政策无法继续,以后的学生无法申请到贷款。同时,也会增加教育局资助中心催还贷款工作的人力成本和资金成本。

七、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什么时候开始还?

贷款学生从毕业当年9月1日起开始自己承担贷款利息,并于当年12月20日偿还第一年利息,毕业后3年的12月20日开始偿还本金。如果家庭经济条件允许,毕业后可以办理提前还款。(从2015年更新)

八、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偿还方式是怎么样的?为什么不能直接将现金还到国家开发银行?

目前,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通过“支付宝”的方式还款,贷款毕业学生必须在每年11月21日——12月20日前,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或支付宝网站查询应还金额,并将所查到的应还金额存入支付宝账户(申请贷款时合同上的开立的支付宝账户),支付宝将自动扣划。

因国家开发银行主要从事大额、长期、批发的金融业务,没有现金存取款业务,直接带现金到开行无法办理还款。

九、贷款学生在校期间如何做好日常管理?

  1、要妥善保管、牢记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系统登录、支付宝登陆用户名及密码,如果遗失,将给续贷和还款带来麻烦,甚至无法续贷。

2、如出现退学、休学、转学等中途离开学校情况,要及时告知高校老师和县级教育局资助中心。

3、要养成经常登录贷款系统、经常查看贷款合同的习惯,熟知自己的义务和责任。如果学生联系方式发生变化,要在贷款系统中更新,并及时告知高校老师和县级教育局资助中心。

十、对恶意骗贷的学生有什么惩罚措施?

学生入校后,高校会对学生家庭经济情况进行认定和调查,教育局资助中心在贷款审批过程中也会核实申请学生的家庭困难情况,如家庭经济情况好的学生隐瞒事实骗贷,一经核实将取消或追回所申请贷款,并按照校纪校规对学生进行严肃处理。

上一条:2017年湖北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指南

版权所有:湖北科技学院学生工作部(处) 人民武装部    © Copyright All Rights Reserved

联系地址:湖北省咸宁市咸宁大道88号

联系方式:0715-8144268 8144288 8140527

手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