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对于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具有重要意义。为了做好2026年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回执录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受理对象
办理助学贷款的学生(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自考、成教类等非统招统考学生不得登记回执信息。
二、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
1.根据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已开通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省份各县区资助中心会为申请贷款的学生开具《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以下简称《受理证明》)(学生参考附件1填写格式填写相关信息),要求贷款学生所在高校在学生入学后集中办理电子回执。
2.由于今年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回执数据是统一系统导入数据,各学院要根据“回执批量导入模板”中的填报信息用收集表的形式收集学生贷款信息。
大学生资助中心将于8月30日向各学院下发“回执批量导入模板”电子版。各学院收到后,请及时组织人员审核并录入学生6位数字的回执验证码和本学期欠缴费用总额,并在规定时间内到大学生资助中心完成数据录入。
特别提醒:本次模板中的名单为截至8月30日已办理国家开发银行贷款的学生,各学院不得在名单中自行增加学生。如有学生不在本次名单内但已办理国开行贷款,将在后续统一集中处理。注意事项如下:
1.如学生本学期欠缴费用总额大于或等于贷款金额,录入贷款回执时请录入贷款金额。
2.如学生欠费金额小于贷款金额,录入贷款回执时请录入欠费金额。
3.如学生已提前交齐所有学费,各学院不可拒绝帮学生录入回执,录入欠费金额为学生贷款金额。提前缴纳的学费由学校后期统一退回。
4.贷款金额大于本学期欠缴费用总额的,剩余贷款金额会直接留在学生贷款的银行账户里,学生的贷款受理证明下方有提示。学生在对账户进行实名认证之后,可以将贷款剩余资金转到个人名下的银行卡,作为生活费使用。
三、非国开行生源地助学贷款
1.非国开行生源地助学贷款是指学生通过农村信用社、中国银行等非国家开发银行办理的助学贷款。此类学生,各学院需先审核学生(含本科生和研究生)是否属于全日制学生,后收集办理非国开行助学贷款的相关信息,并录入到《XX学院学生非国开行助学贷款回执汇总表》(见附件2)中。
2.需填写学校信息并盖章的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回执办理:请各学院统一收齐回执单并填写学校相关信息(本学期因实习、见习不在校的学生,由本人填写回执信息后扫描发送给学院辅导员,由辅导员统一打印、收齐后一并上报),收齐后由学院辅导员拿到资助中心盖章,再将盖章后的回执返还学生本人,由学生自行上传至贷款机构系统或邮寄回贷款机构。
学校对公账号信息:(1)学校开户行:建设银行咸宁分行桂泉支行;(2)学校账户名:湖北科技学院;(3)学校账号:42001698650050000030;(4)行号:105536086504;(5)学校统一信用代码:1242000075102293XR。
四、相关材料上报
1.国开行的资料报送:各学院自行安排时间由负责老师携带本学院“回执批量导入模板”电子版在9月8日前往教一1001室导入国开行贷款系统进行核验,有问题的回去及时修订,并在2天内重新提交。
2.非国开行的资料报送:《XX学院学生非国开行助学贷款回执汇总表》电子版和纸质版,电子版请在9月8日前通过OA协同发至丁文老师,同时纸质版也要同步报送。
五、注意事项
国家开发银行的学生贷款回执在贷款发放完成之前暂由学院保管备查,如果需要单个录入(批量导入不成功的学生)各学院及时报送大学生资助中心。
工作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与大学生资助中心联系,电话0715-8144288。
湖北科技学院学生工作处
2026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