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等七部门关于全面做好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1〕53号)、《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退役军人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0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学校开展了2023-2024学年春季学期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申请工作,经学生申请、学院初审、学生工作部(处)复核,确定以下370名退役复学(入学)学生获得2023-2024学年春季学期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
现将2023-2024学年春季学期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资助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4月25日至2024年4月30日。如对名单有疑问或有符合条件而未被列入名单的情况,请在公示期间致电0715-8140527或到揽胜楼右侧副楼101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反映。
学生工作部(处)
2024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