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年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的通知

2016-11-09    湖北科技学院学生工作部(处)    点击:[]

关于做好2015年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院(部):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复查和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15]54号)及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普通高等教育学籍学历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为切实保护学生权益、确保招生公平公正、维护高等学校办学秩序,现就我校2015年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的相关要求和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张晓先

副组长:杨时林

组  员(以姓氏拼音为序):

程梦琳 程正则 范 杉 高远 胡俊超 李应续 李爱国 李  华 李继军 刘祖松  刘金雄  吕 红闵 清 石正义 陶炎武 王森林 汪 虹 王孝才 徐家柏 邹绍华  邹祖斌

各学院要成立相应的工作小组,由主管学生工作的负责人牵头,学工办主任、辅导员、班主任及有经验的教师为成员。

二、复查对象

2015级报到入学的新生。

三、具体工作安排

1、9月21日下午召开工作布置会议。同时向各学院发放《2015年湖北省普通高校新生入学资格复查情况调查表》和新生的相关信息表。

2、9月17日起,各院(部)收集整理学生档案。通知学生准备两张入校后一寸彩色登记照,在9月24日晚上填表时使用。事先不能说明真实用途。

3、9月24日(星期四)晚7:00,组织学生填写《2015年湖北省普通高校新生入学资格复查情况调查表》。填写过程中注意以下事项:

(1)以班级为单位,事先不能说明意图;

(2)学生填表时不得中途离开,不得由他人代填。表中所涉及的内容应与学生档案内容一致,记忆不清的可按大致印象填写,但不得留空或不填;

(3)填表时间应控制在20—40分钟内,即填即收,不得过后上交;

(4)要求新生填表后上交本人入学后的两张照片并写上自己的姓名,由各院辅导员、班主任核对后贴在表格上。

4、9月24日公布举报电话:0715—8144268,0715—8338002。

5、9月24日—9月28日各院部进行核查。将收回的表格与该班级的档案按相同顺序排列,对照档案逐项核查。核查以院(部)为单位,集中在一个较大的会议室,组织部分资格复查小组人员进行核对,一般每两人一组。对有疑问的学生,要派有经验的人员采取询问的方式逐项弄清楚;对重点怀疑对象要调查、取证、核实,并写出书面材料。

6、9月28日前各院(部)将本部门资格复查情况书面总结交学工处,再由学工处汇总后上报省教育厅。

四、新生复查具体要求

1、核对照片。各教学院(部)要将新生本人、学工处提供的生源地省级招生部门提供的考生电子档案照片、纸质档案照片逐一对照核查,核对无误后,在新生入学资格复查登记表上签字确认。

2、核对姓名、身份证号、录取层次等关键信息。各教学院(部)要将新生提供的姓名、身份证号等学籍注册信息与学工处提供的学生信息逐项进行认真核对,各项关键信息应当完全一致。用于学籍电子注册的姓名、身份证号等关键个人信息,应当与学工处下发的学生信息完全一致;如有不一致,各教学院(部)应当立即进行学生身份核查。

3、复核档案中其它信息。各教学院(部)在依据新生填写的《2015年湖北省普通高校新生入学资格复查情况调查表》,将学生填写的各项信息与高考录取纸质档案中的各项信息如身份证号码、就读高中各项基本情况、父母姓名及职业、家庭住址、社会关系等逐一核对。

4、建立健全入学资格复核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各教学院(部)要健全入学资格复核工作责任制、责任追究制和投诉处理机制,对涉及考生资格弄虚作假的投诉和举报要认真负责地进行调查处理。在复查过程中,对弄虚作假骗取报名资格、以违规手段骗取高考加分资格、在招生考试和体检中作弊、冒名顶替入学等舞弊的考生,要坚决取消其入学资格,已报到入学的取消其学籍,不予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并报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同时配合相关部门依法依纪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各教学院(部)有关新生复查的《2015年湖北省普通高校新生入学资格复查情况调查表》及有复查人签字的纸质资料必须存档并严格保管,以备查验。

五、对冒名顶替学生的处理

对冒名顶替入学的学生,处理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冒名顶替入学的学生本人一定要有书面交待材料,包括:真实姓名及家庭情况,与被冒名顶替的学生是何种关系,通过何人介绍,中介人是谁及详细情况,入学通知书是如何得到的等等;

2、要注重对中介人和录取通知书的传递环节的调查,找到中介人的有关证据;

3、各院(部)将参与违纪的有关人员调查材料报学工处;

4、对已证实属于冒名顶替入学的学生,学校按规定做出处理决定,统一处理要做好保密工作,不要散布消息或扩大影响;

5、对艺术类、体育类新生组织专业成绩复测,核查方案见附件。

六、认真对待群众举报

复查小组要认真对待群众举报的线索,调查落实。在复查中查出的问题要写出专题报告,及时妥善处理。审查工作结束后,学工处写出书面总结,报省教育厅。

 

附件1:《2015年湖北省普通高校新生入学资格复查情况调查表》

附件2:《2015级新生入学资格复查体育类、艺术类新生专业复核方案》

 

附件

2015级新生入学资格复查

体育类、艺术类新生专业复核方案

 

1.测试时间及科目

体育类新生:

9月24日上午8:40—11:40 (1)100米 (2)二级蛙跳

音乐类新生:

9月25日上午8:30—12:00    主项(声、钢、器任选一)

编导类新生:

9月25日上午8:30—10:30    影视作品分析

美术类新生:

9月25日下午15:00—17:30   素描 色彩

参加测试学生为学校2015年普通高考录取美术类、体育类、音乐学、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新生。

2.测试内容

体育类新生测试内容:普通高考体育专业素质测试科目;艺术类新生测试内容:素描(100分);音乐类新生测试内容:声乐、钢琴、器乐三项任选一项(100分)。广播电视编导新生测试内容:影视作品赏析(100分)。

3.考场及监考安排

各学院以专业、班级为基础安排考场,所用教室由各学院统一协调安排。监考人员由各学院按实际监考所需人员三倍组成,由校纪委、监察处抽取确定复核监考人员。音乐类、体育类专业测试不低于3名监考人员。美术类专业测试每30人安排1名监考人员。各学院请于9月22日上午将本学院的专业复核方案、监考教师和考场安排报学生工作处。

4.考生注意事项

新生必须携带身份证、专业复核测试准考证参加测试,由监考教师将相关证件与学生本人进行核对,确认无误后学生方能参加测试。新生自备测试所需文具,测试纪律按《湖北科技学院学生考试违纪判定及处理办法》执行。

5.试卷送交与阅卷

测试结束后,音乐类、体育类将登分册、美术类将试卷送交学生工作处,阅卷组由学生工作处会同校纪委、监察处负责组建。学生工作处在9月28日将学生成绩反馈至各学院,以备各学院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各学院须将测试总结汇总后报学生工作处,异常情况要有详细书面材料,并严格审查其入学资格。

6.其他事宜

(1)各学院要认真组织本次测试工作。

(2)学生工作处、校纪委、监察处将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巡视检查。

(3)考试期间联系电话:0715--8144268。

上一条:湖北科技学院关于2016级学生转专业的通知

上一条:关于王世杰同学转学的公示

版权所有:湖北科技学院学生工作部(处) 人民武装部    © Copyright All Rights Reserved

联系地址:湖北省咸宁市咸宁大道88号

联系方式:0715-8144268 8144288 8140527

手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