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件依据
《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办法》(教学[2014]11号)
第十九条学生在校期间修改或变更身份信息的,由学生本人提供合法性证明,学校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确认后更改,学信网保留更改前的信息。学生要求修改、变更的信息或证明材料涉嫌弄虚作假的不予受理。
学历注册并提供网上查询后,学校不得变更证书内容及注册信息,不再受理学生信息变更事宜。注册信息确有错误的,须经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确认后方可修改。
二、勘误流程
1、学生提出信息修改申请,填写《湖北科技学院毕业生学历勘误申请表》。
2、学生按要求提交所需佐证材料纸质版及扫描件(图片),学校对学生提交的相关佐证材料逐项进行核实,材料不全的不予受理。
3、材料审核无误后,学校出具申请勘误的红头文件报告、佐证材料、学信网生成的“高等学校学历信息勘误申请表”一起报送省教育厅审核,审核通过的方可更改学信网学历信息。(报告内容包括该生的基本情况、查阅佐证材料情况、调查结论和处理意见)
4.需教育厅审核办理的,每年材料收集整理截止日期为5月1日和11月1日,每年5月和12月集中办理。
5.原则上须本人携带相关材料到学校学工处进行现场核实,如本人不能亲自办理的,请委托他人代交核实。
注意:若学生毕业后在公安局变更了户籍信息,导致与学信网学历注册信息不符的,不属于学历勘误范筹,不能申请修改学信网学历注册信息,可凭公安机关证明材料向用人单位解释。
三、佐证材料(纸质及扫描件图片)
1、《湖北科技学院毕业生学历勘误申请表》(本人填写)
2、毕业生本人手写学历勘误申请书(详细陈述勘误原因)
3、身份证、毕业证书、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若有上学期间的身份证及户口本的也需提供)
4、户口迁移证(包含迁入学校及从学校迁出)(到读书期间学校所在的派出所复印,加盖派出所户籍专用章,并标“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字样)
5、高考报名登记表、高中学籍档案材料复印件(含高中学籍登记表、高中毕业生登记表等)(学生个人档案袋,一般存放在工作单位或人才中心,复印件加盖存放单位公章,并标“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字样)
6、录取名册、毕业证发放名册复印件、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成绩单复印件(到学校档案馆查询复印,加盖档案馆公章,并标“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字样)
7、学生档案照片比对结果(学校比对)
8、其他证明材料
四、办公地点及联系方式
学工处学籍科地址:揽胜楼右侧副楼FB101
联系电话:0715-8144268
档案馆地址:图书馆五楼
联系电话:13307242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