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教育厅思政处印发的《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湖北省高校辅导员专项奖励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鄂教思政[2014]8号)精神,进一步促进我校辅导员队伍职业化、专业化建设,结合我校实际,实施好“湖北省高校辅导员专项奖励项目”(以下简称“项目”),依据《湖北科技学院辅导员专项奖励项目实施方案(试行)》(附件1),现将2020年度项目实施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领导小组
为保证本项目的顺利实施,学校成立湖北科技学院辅导员专项奖励项目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主要负责配置计划的拟定、参评资格的审定和奖励等次的认定等工作。成员如下:
组 长:钟儒刚
组员:杨益明、李建兵、王凡、刘金雄、吴乐盈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学生工作部,具体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成员如下:
主任:李建兵(兼)
成员:魏旻杰、刘芳、盛伊
二、项目实施对象及评选条件
依据《湖北科技学院辅导员专项奖励项目实施方案(试行)》实施。
三、实施步骤
本项目按个人申请、学院初评、学校评定的程序实施。学校评定等次主要依据辅导员个人申报材料及2019年度学生工作考核结果。
1.个人申请
打开浏览器(推荐使用谷歌浏览器,火狐浏览器,360 浏览器(极速模式),输入湖北科技学院官网网址:http://www.hbust.edu.cn/,点击“学工系统”进入登录界面,输入用户名和密码(用户名为工号,密码为身份后6位)后点击登录。进入智慧学工系统后,在服务大厅点击“辅导员量化考核”栏目,依次进行辅导员互评、考核申请。
考核内容参照《湖北科技学院辅导员量化考核体系(试行)》(见附件2)规定的指标要求,系统开放填报时间为2020年10月16日-2020年10月21日,辅导员须在指定时间内提交申请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指定期间内提交的材料尚可修改和重新提交,逾期填报或修改的系统默认无效。
2.学院初评
学院要统筹规划好本院辅导员考评工作,成立学院评定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科学合理的实施方案。学院要根据辅导员履职情况,从学生满意度测评、学院评价、个人获奖情况、理论研究成果等多方面进行考核排名,推选参评人员,并填报《辅导员学院满意度测评表》(见附件3)。
测评完成后,须在院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三天。公示完成后,要以学院为单位于2020年10月21日下班前将《辅导员学院满意度测评表》纸质版报送至学生工作部(处)思政科。
3.学校评定
领导小组负责组织评定,并依据相关材料确定最终评定等次。
4.结果公示与报批。公示三个工作日后报学校领导审批。
5.专项奖励发放。将专项奖励以转账形式一次性全部发放给奖励对象。
四、相关要求
1.2020年辅导员量化考核内容为辅导员2019年度的履职情况,辅导员提交申请的材料须为2019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的,否则不作参评。
2.各教学院领导要高度重视本项目的实施,要将好事办好,实事办实。
3.严格按程序组织实施,做到公平公正公开择优。严禁弄虚作假、平分奖金等违规行为,一经发现将收回资金并对当事人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4.要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任务。本项目为持续性项目,要充分发挥本项目效用,建立长效机制,提高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加强学工队伍建设,促进学生工作更上台阶。
联络人:盛伊; 联系电话:0715-8140527 。
学生工作部(处)
2020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