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明考试秩序,严肃考试纪律,严打舞弊行为,营造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和平安温馨的考试氛围,助力实现“阳光高考、平安高考”目标。2023年5月28日,药学院各班组织开展了“诚信教育、考试纪律和法治教育”专题宣教活动。
各班班主任利用周日晚班会时间,组织本班全体同学集中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摘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摘录)、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摘录)中关于作弊及帮助他人作弊的处罚方案等内容。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摘录)、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摘录)中明确规定,“非法获取考试试题或者答案的、携带或者使用考试作弊器材、资料的、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其他以不正当手段获得考试成绩的作弊行为”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团伙作弊、帮助他人代写试卷”等在校学生、在职教师,教育考试机构应当通报其所在学校,由学校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直至开除学籍或者予以解聘。
同时,在高考期间,各班级要切实加强学生考勤管理,严格请销假和离校报告审批制度,多形式多渠道全面摸排学生动态,掌握每名学生去向。因特殊原因需请假者,应核实原因并报学院分管学生工作领导审核把关;对无故缺勤或离校者要逐一查清去向;对去向存疑者,要深查细究,发现问题及时向学校汇报并应对处理。
最后,告诫各位同学们。你们未来还很长,未来还有数十年的青春时光等待着去书写,不可因一念之差而断送自己的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