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财政部等四部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0号)、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调整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教财〔2024〕188号)文件精神,为规范做好我校2026年秋季服兵役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类别、条件及标准
(一)应征入伍服兵役学生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资助条件:我校全日制入伍学生(含在校生、应往届毕业生);2026年秋季应征入伍学生于2027年春季学期申报。
资助标准:以入伍时间为准,入伍前已完成规定的修业年限,即为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年限;按照学生实际缴纳学费、国家助学贷款学费部分(本金及全部偿还前产生利息)二者中金额较高项执行。
(二)退役复学学生学费减免
资助条件:在校入伍后退役复学学生(含往届),学费按学年减免;专科阶段入伍学生不享受该项减免。
资助标准:退役复学后接续完成规定的剩余修业年限,即为学费减免的年限;按学校实际收取的学费金额执行。
(三)退役士兵学生国家助学金
资助条件:退役在籍在校本专科生(含专科阶段入伍的专升本学生)。
资助标准:每年每人3700元,分春、秋两个学期发放,每学期发放金额为1850元,每学期组织一次申请。
二、注意事项
(一)学费补偿年限与学费减免年限之和,等于学生复学后所学专业的学制年限。
(二)自2024年秋季学期开始,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和学费减免标准,最高按本科生每生每年20000元、研究生25000元执行。各时间段的标准上限如下表:
入伍时间 |
申请补偿代偿标准上限 (本科生/研究生) |
文件依据 |
2022年1月24日前 |
每人每年8000元/12000元 |
财科教〔2019〕19号 |
2022年1月24日(含当日)至2023年8月31日 |
每人每年12000元/16000元(学费补偿或代偿用于学费的贷款) |
财教〔2021〕310号 |
2023年9月1日(含当日)至2024年8月31日 |
每人每年16000元/20000元(学费补偿或代偿用于学费的贷款) |
教财〔2023〕4号 |
2024年9月1日(含当日)后 |
每人每年20000元/25000元(学费补偿或代偿用于学费的贷款) |
财教〔2024〕188号 |
注:19号文发布之前的学费减免,仍按当时的标准执行。
(三)退役士兵学生原则上享受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不可重复获评国家助学金。
三、申报方式及所需材料
(一)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学生
登录全国征兵网(网址:https://www.gfbzb.gov.cn)填写打印《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Ⅰ》(可参考附件1)(正反两面打印),一式两份,学生手写签字,盖入伍所在地征兵办公室公章;递交《入伍通知书》复印件一份;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本人的银行卡(一类卡)复印件一份;毕业证复印件一份(毕业生提供)。
(二)退役复学学生
登录全国征兵网(网址:https://www.gfbzb.gov.cn),填写打印《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Ⅱ》(可参考附件2)一式两份,盖退役安置地征兵办公室公章;递交《退出现役证书》复印件一份;本人的银行卡(一类卡)复印件一份;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三)退役士兵学生国家助学金
退役士兵学生填写《湖北科技学院退役学生助学金申请表》(见附件3),将申请表及首次申请所需的退役证复印件提交至学院责任老师。
四、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单位收集以上纸质材料,并填写《___学院2026年服兵役学生国家资助申请汇总表》(见附件4,内含3个资助类别都要填的表),于10月15日前将《汇总表》电子版交至武装部徐立良老师审核,并将《汇总表》纸质盖章版和其他申请材料一并交至教一1003(不接收学生个人申请)。武装部和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审核学生申报信息,提交至上级部门审批。
五、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宣传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工作,重点做好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政策宣传、申请材料收集和数据信息准确上报等工作,确保每一位服兵役学生均能掌握相关政策、熟悉申请要求、及时提交申请材料。
(二)重点摸排,确保应助尽助
各单位要重点摸排应往届毕业生或从当地征兵入伍的学生,提醒学生按时提交材料,逾期当年将无法办理。对于材料齐全的学生,要确保“应助尽助”。对于因工作疏忽导致学生利益受损的,将严肃问责追责,所需资金由学院负责解决。
(三)偿还贷款,切勿逾期违约
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需根据贷款合同规定的本息偿还时间,自行偿还贷款本息直至结清。贷款代偿资金审批通过后,学校将代偿资金一次性发放至学生预留的银行卡内,请学生第一时间偿还国家助学贷款,避免逾期违约。
学生工作处
2026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