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科学通【2023】81号
各学院:
为帮助我校学生解决学习生活中遇到的突发性、临时性、特殊性经济困难,支持和鼓励学生积极面对困难、顺利度过难关,学校拟开展2023年秋季学期临时资助(爱心救助金)的评审,具体通知如下:
一、 评审对象
我校在籍学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临时资助:
1.学生本人遭遇意外伤害事故或突发急重病症,所需治疗费用较高,自付费用对其家庭构成较大经济压力的;
2.学生父母或监护人亡故、失踪、身患重病、丧失劳动能力等,导致其家庭经济出现临时困难的;
3.学生家庭遭遇重大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家庭财产遭受较大损失,造成其家庭临时性经济困难的;
4.遭遇其他突发变故,面临较大经济压力,基本学习生活受到影响的。
本年度已经申请发放同类型资助的同学不在本次申请范围之内。
二、资助标准
按照学校预算安排和学生申请情况,本次评审等级分为3000、5000两种。
三、申报名额
学生总人数为1000人以上的院部每院推荐人数不超过2名,1000人以下学院推荐人数不超过1名。
四、申请程序
1.学生本人填写《湖北科技学院临时资助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1)、《湖北科技学院学生申请资助个人事项报告》(以下简称“个人事项报告”,见附件2),及相关证明材料交至学院辅导员;
2.辅导员对申请临时资助学生的情况进行核实;
3.学院主管领导进行初审,提出资助意见及等次建议后,将申请材料报至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4.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综合考虑学生困难性质和程度、近期资金需求、已获资助、学院意见等因素,拟定资助意见及等次建议。
五、工作要求
1.请各学院将此项资助工作要求告知每名学生,及时开展排查,深入了解学院学生及家庭困难情况。
2.请各学院于2023年12月6日12点前提交申请表、个人事项报告(加盖公章、分管领导签字)的纸质版及其他证明材料至学生工作部(处)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小苏老师。
附件1:湖北科技学院临时资助申请表
附件2:湖北科技学院学生申请资助个人事项报告单
学生工作部(处)
二0二三年十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