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2023年度学生校内勤工助学工作的通知

2023-03-03        点击:[]

校内各单位:

    勤工助学是我校学生资助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现资助育人的有效途径。为规范管理我校学生的勤工助学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教学科研单位、管理服务部门、群团组织、直属单位等校内各部门

二、申请截止时间:2023年3月15日

三、工作流程:

1、有用工需求的单位填报《湖北科技学院学生勤工助学(含临时)用工申请表》(附件1)交学工处大学生资助中心;

2、学工处根据学校年度勤工助学预算经费,结合工作实际,对用工单位申报的勤工助学岗位进行审核和审批经费,并下发《湖北科技学院校内勤工助学用工预算通知》(附件2)。

3、学工处面向全校学生发布审批的用工单位岗位职数、岗位职责、招聘条件、用工时间等信息。

4、学生报名,向用工单位提交《湖北科技学院勤工助学申请表》(附件3)。

5、用工单位组织选聘,择优录用,并跟录用的学生签订《湖北科技学院校内勤工助学协议书》(附件4),学生上岗。

6、用工单位认真做好勤工助学学生考核工作,及时向学工处报送学生劳酬表(附件5),同时提交附件3、附件4到学工处备案。

7、学工处审核发放勤工助学学生劳酬。

四、工作要求:

1、每个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该部门的学生勤工助学工作,包括岗位申报、学生选聘与考核、劳酬发放等,相关信息填在附件1的表格里。

2、各单位需本着“非必要不设立”的原则合理设置勤工助学岗位和申请经费。

3、各单位务必在规定时间内申请本年度的学生勤工助学岗位,且收到学工处下发的用工预算通知后方能录用学生开展勤工助学活动。未经学工处审批同意后的用工,学生的劳酬由部门自行支付。

4、用工单位应及时核算勤工助学学生的劳酬报学工处审批发放,不得拖延。申请和报账时间为4-6月,10-12月,本年度未用完的预算经费不能结转到次年使用。

联系人:小苏老师

联系电话:0715-8144288


附件1《湖北科技学院学生勤工助学(含临时)用工申请表》

附件2《湖北科技学院校内勤工助学用工预算通知》

附件3《湖北科技学院勤工助学申请表》

附件4《湖北科技学院学生校内勤工助学协议书》

附件5《湖北科技学院学生勤工助学岗位劳酬发放表》


学生工作部(处)

2023年3月6日


上一条:关于组织开展2022-2023学年评奖评优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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