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给予张跃等十一名同学考试违纪处分的决定

2016-08-29    湖北科技学院学生工作部(处)    点击:[]

院学工[2016] 13号 


关于给予张跃等十一名同学考试违纪处分的决定

各院部学工办:

张跃,男,学号20147621022,资源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2014级测绘工程专业学生;

朱子锋,男,学号20147621024,资源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2014级测绘工程专业学生;

张翩,女,学号20135321026,资源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2013级工程管理专业学生;

张智勇,男,学号20135321061,资源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2013级工程管理专业学生;

钟惠珉,男,学号20130126065,五官医学院2013级临床医学(眼耳鼻喉方向)专业学生;

张博,男,学号20147021006,体育学院2014级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学生;

毛志杰,男,学号20146921031,体育学院2014级体育教育专业学生;

贾茹,女,学号20143821033,基础医学院2014级临床医学专业学生;

陈子恒,男,学号20150721096,基础医学院2015级临床医学专业学生;

龚明皓,男,学号20154921041,核技术与化学生物学院2015级应用化学专业学生;

刘璐,女,学号20153581030,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2015级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生。

在2016年上学期期末考试中,张跃、朱子锋在《数字测绘原理与方法》考试中;张翩、张智勇在《土木工程施工》考试中;钟惠珉在《眼科学》考试中;张博在《体育保健学》考试中;毛志杰在《排球》考试中;贾茹在《分子生物学》考试中;陈子恒在《系统解剖学》考试中;龚明皓、刘璐在《高等数学》考试中,或携带手机或相关文字材料查询答案,以上同学其行为已经构成考试违规。

为了教育该生和广大同学,根据湖北科技学院《考试违规认定及处理办法》第四条之规定,决定给予张跃、朱子锋、张翩、张智勇、钟惠珉、张博、毛志杰、贾茹、陈子恒、龚明皓、刘璐等十一名同学记过处分。


                          湖北科技学院学生工作部(处)

                           2016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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