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学生工作部(处)、人民武装部、心理健康教育研究中心机构设置

学生思政科:

1.根据上级和校党委的工作要求,遵循学生成长规律,制定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日常工作计划,确保常规教育不走样有实效

2.负责新生入学教育和毕业生离校教育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3.负责学生安全教育学分制的统筹与实施;

4.负责少数民族学生的教育、管理和帮扶;

5.负责组建思想政治教育教师团队,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着力开展思政教育理论研究,争夺思政工作话语权;

6.制订实施湖北科技学院学生思政实施细则,全面推进“三全育人”工作落地生根;

7.负责湖科思政网、学生工作微信号和学生工作处网站建设;

8.负责学生工作队伍建设,加强对辅导员队伍的选聘、培养、晋升与考核,指导各教学院开展年度班主任选聘工作并发文备案,推进“辅导员沙龙、辅导员培训、辅导员职业能力大赛、辅导员科研、辅导员考核”五位一体的素质能力提升工程的实施,推进辅导员职业化、专家化进程

9.负责省级、校级科研课题和学生工作精品项目的申报、立项、评奖、表彰和归档工作;

10.完成学校和本单位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学生事务科:

1.负责助教助学助管信息化工作平台的建设与运行,搭建“一站式”服务平台,提高学生管理与服务的工作质量与水平;

2.负责完善学生管理制度和考核体系,促进学生工作规范化;

3.统筹做好年度学生工作经费的预算与管理;

4.负责本单位资产的统计与管理,负责本单位印章管理和使用;

5.负责学生的评优评先工作和违纪处分工作;

6.负责制订学生活动年度规划和学生活动品牌的培育;

7.负责信访案件的处理以及突发事件的防范和善后工作;

8.负责统筹指导全校大学生涯设计活动的开展;

9.负责学生体检等综合性事务的协调和处理;

10.负责学生劳动学分的统筹与实施

11.负责指导校学生会考评部开展工作,做好课堂考勤统计与公布;

12.完成学校和本单位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学籍管理科:

1.负责全日制学生注册统计、学年电子注册及数据上报工作。

2.组织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审查、数据采集及学生信息平台电子注册等工作,编排新生班级、学号,组织办理新生学籍档案,编印学生名册,建立相关学籍档案;

3.做好休学、复学、退学、转学、征兵入伍等学籍异动处理工作;

4.负责毕业生电子图像信息采集、毕业资格审核与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工作,负责学生毕业证授予资格初审、数据上报和材料归档工作,负责毕业证书、结业证书等证书的打印、登记和发放工作;

5.负责学生基本状态数据的核算审定、发布等工作;

6.负责学信网学籍管理模块等信息处理工作,负责学历勘误、信息变更、毕业证遗失补办等工作。


大学生资助中心:

1.负责制订和完善学校各项资助政策和制度,形成较为完整的“奖、贷、勤、助、补、减”等一体化的经济帮困助学体系

2.负责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及建档工作

3.开展奖、助学金评选、审核、发放工作,负责国家专项奖励项目的绩效评价;

4.负责国家助学贷款及贷后管理、生源地贷款确认工作;

5.负责统筹全校勤工助学岗位设置及管理

6.负责免费医学生、村医项目等学生生活补助的发放工作;

7.负责大学生入伍、退役复学学生、基层就业学生学费补偿代偿;

8.负责统筹全校学生保险工作,做好保险理赔服务指导

9.负责组建资助育人工作团队,宣传普及国家、省厅和学校各项资助政策,开展受助学生诚信感恩教育,开展资助育人工作研究,提升资助育人的能力与水平;

10.完成学校和本单位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国防教育办公室

1.按照国家军事课教学大纲总体要求,编制我校军事课教学大纲,组织实施军事技能训练和军事理论课教学,制定教学计划,做好后勤保障,落实人员和教学训练器材的安全管理规定

2.负责学生军事教学的成绩核定和军事理论学分的授予等工作

3.积极开展教研活动,组织军事课教师进行政治、业务学习

4.积极组织军事教师参与国防教育课题申报等科研活动,不断提高学术水平

5.负责全校军事课教学状况的检查,总结交流教学经验,推动军事课教学改革的深入发展,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6.不断加强国防教育办公室基础建设,完善相关规章制度;

7.负责军事爱好者协会(含国旗班、民兵组织)等学生社团组织的日常指导和监督

8.负责做好应征大学生的动员、体检、政审、定兵、走兵和学籍保留等工作

9.积极落实《湖北科技学院大学生征兵工作实施办法》,做好应征入伍学生和退役复学大学生的服务工作

10.完成上级部门、学校和本单位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研究中心:

1.负责学生心理健康状况普查和建档,做好新生心理访谈,撰写年度学生心理状况分析报告;

2.负责抓好心理委员队伍建设,做好心理排查的周报和月报工作;

3.负责日常心理咨询工作,为心理障碍学生提供优质咨询服务;

4.负责心理危机事件的预防、处理、评估、反馈和干预工作;

5.负责构建心理健康教育宣传体系,建好中心网站和揽月心语微信公众号;

6.负责心理健康教育学分制的实施,抓好课程教学与改革,打造心理健康教育“金课”;

7.负责指导心理协会开展工作,完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体系,打造学生心理活动特色品牌;

8.负责组建心理健康教育研究团队,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研究,挖掘心理育人功能,提升心理育人功能;

9.发挥示范中心的引领辐射作用,扩大学校在地方的影响力;

10.完成上级部门、学校和本单位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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