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学工办:
杨杰,男,学号103522057,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2010级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学生。
洪亮,男,学号103522016,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2010级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学生。
严治辰,男,学号103522053,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2010级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学生。
王少澜,男,学号103522020,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2010级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学生。
赵昕,男,学号103521014,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2010级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学生。
张伟,男,学号103321017,数学与统计学院2010级统计学专业学生。
胡林彬,男,学号20116921042,体育学院2011级体育教育专业学生。
欧宇,男,学号20115322005,资源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2011级工程管理专业学生。
谢星,男,学号20116121007,经济与管理学院2011级经济学专业学生。
钟亚琪,女,学号20115723045,经济与管理学院2011级经济学专业学生。
张利娟,女,学号20112321029,人文与传媒学院2011级历史学专业学生。
宋灿,女,学号20116528040,艺术学院2011级艺术设计专业学生。
杨凌,女,学号20116528029,艺术学院2011级艺术设计专业学生。徐青,男,学号20116528028,艺术学院2011级艺术设计专业学生。
刘度,男,学号20116528038,艺术学院2011级艺术设计专业学生。
左典,女,学号20115521004,教育学院2011级小学教育专业学生。
许雅慧,女,学号20115521008,教育学院2011级小学教育专业学生。
陈琨,女,学号20115521029,教育学院2011级小学教育专业学生。
梁乐圆,女,学号20115521037,教育学院2011级小学教育专业学生。
王召军,女,学号105521031,教育学院2010级小学教育专业学生。
王娟,女,学号105521036,教育学院2010级小学教育专业学生。
刘颖辉,女,学号105521034,教育学院2010级小学教育专业学生。
杨倩,女,学号105521033,教育学院2010级小学教育专业学生。
林子韵,女,学号105521068,教育学院2010级小学教育专业学生。
罗琛,女,学号105522018,教育学院2010级小学教育专业学生。
田昌宇,男,学号101521021,资源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2010级土地资源管理专业学生。
马瑞,女,学号094221046,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2009级网络工程专业学生。
高玲,女,学号090721024,药学院2009级药学专业学生。
商昌涛,男,学号106921019,体育学院2010级体育教育专业学生。
管成,男,学号091121011,基础医学院2009级预防医学专业学生。
徐杰,男,学号090921075,生物医学工程学院2009级生物医学工程专业学生。
万里,男,学号090921071,生物医学工程学院2009级生物医学工程专业学生。
陈稳,男,学号090921091,生物医学工程学院2009级生物医学工程专业学生。
张亚鹏,男,学号094422002,核技术与化学生物学院2009级辐照化工专业学生。
马熹,男,学号090122070,临床医学院2009级临床医学专业学生。
在2012年春季期末考试中,杨杰、洪亮、严治辰、王少澜、赵昕、张伟等六名同学在《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概论》考试,胡林彬、欧宇、谢星、张利娟、钟亚琪、宋灿、杨凌、徐青、刘度,左典,许雅慧,陈琨等十二名同学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考试,梁乐圆同学在《文学概论》考试,王召军,王娟,刘颖辉,杨倩,林子韵,罗琛等六名同学在《教育心理学》考试,田昌宇同学在《土地经济学》考试,马瑞同学在《接入网技术》考试,高玲同学在《药剂学》考试,商昌涛同学在《排球》考试,管成同学在《卫生化学》考试,徐杰,万里,陈稳等三名同学在《dsp应用与设计》考试,张亚鹏同学在《外科》考试,马熹同学在《外科》考试中夹带或抄袭他人试卷,其行为已造成考试舞弊的事实。
为了教育杨杰等三十五名同学和广大学生,根据《咸宁学院考试违规认定及处理办法》相关规定,决定给予杨杰、洪亮、严治辰、王少澜、赵昕、张伟、胡林彬、欧宇、谢星、钟亚琪、张利娟、宋灿、杨凌、徐青 、刘度 、左典、许雅慧、陈琨、梁乐圆、王召军、王娟、刘颖辉、杨倩、林子韵、罗琛、田昌宇、马瑞、高玲、商昌涛、管成、徐杰、万里、陈稳、张亚鹏、马熹等三十五名同学记过处分。
湖北科技学院学生工作部(处)
2012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