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科技学院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公告

2021-03-16        点击:[]

为加强我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进一步优化辅导员队伍结构,提升我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根据《湖北科技学院2021年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招聘专职辅导员10名。其中男性5名,女性5名。

二、招聘条件

1.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具有一定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基础、法律基础和政策理论水平,有较强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政治立场坚定。

2.热爱学生工作,有较强的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具有较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德才兼备,乐于奉献,品行端正,为人师表,身心健康。

3.具有硕士研究生或以上学历学位(在2021年7月1日前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高校毕业生,且第一学历应为普通本科(不含专升本)。国(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者,须提供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即1991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岁,即1986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5.掌握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必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具备良好的文化素养,在校期间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或有学生工作经历。同等条件下,有思政教育背景者优先考虑。

、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自《湖北科技学院2021年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4月30日止。

(二)报名方式

网络系统报名。

报名网址:http://27.24.159.146:9001/front/login

咨询人:罗老师(联系电话0715-8338007);盛老师(联系电话0715-8140527)

(三)报名要求

报名者须进入报名系统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生成《湖北科技学院2021年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同时上传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研究成果和其他有关材料扫描件,其中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上传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及时收到有关考试通知或相关消息。

(四)资格审查

先根据网上报名资料进行初步审核,符合基本条件者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安排在笔试(或面试)的当天;现场审核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应届生提供毕业推荐表)、中共党员证明和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

(五)准考证打印

考生在笔试前一周进入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http://27.24.159.146:9001/front/login。

、笔试

辅导员岗位应聘人员须参加笔试,具体笔试内容包括综合素质和专业知识,采取闭卷的方式。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为 2-3 小时。根据笔试成绩排序,按岗位需求计划数 1:3 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未达到 1:3 比例,经学校专项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对岗位计划予以取消、核减或保留。笔试成绩在湖北科技学院人事处网站( http://rsc.hbust.com.cn)进行公布。

笔试地点设在在湖北科技学院校内。具体时间、考场和有关要求在湖北科技学院人事处网站上公告通知,网址为http ://rsc.hbust.com.cn。

、面试

辅导员岗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是否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心理素质等方面情况。辅导员岗位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生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 40%、60%。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如考试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若笔试、面试成绩均相等,可由面试考核组增加综合应用能力加试,加试得分高者排名在前。

、体检、心理测试与考察

根据应聘人员考核总成绩,按照招聘计划1∶1 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心理测试和体检人选。如考试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若笔试、面试成绩均相等,可由面试考核组加试综合应用能力,加试得分高者优先。

心理测试和体检在湖北科技学院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 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 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 号)等规定执行。

对心理测试和体检合格者开展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思想政治、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因应聘人员实习考察、体检等不合格或主动放弃聘用资格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时,学校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湖北科技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rsc.hbust.com.cn)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应届毕业生报考人员,审批聘用时均须提供报考岗位所要求层次的学历证书,未能按时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防疫须知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总体要求,应聘人员要自觉服从防疫工作安排,具体防疫要求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式另行通知。参加现场招聘活动的,要出具健康码及相关必要证明。不服从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故意隐瞒病情和相关接触史的,依法追究责任。

十、违纪违规处理

对应聘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 号)执行。

、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http://rst.hubei.gov.cn/bmdt/ztzl/hbsszsydwgkzp/zpgg/)和湖北科技学院网站(http://www.hbust.com.cn)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信息发布网站,湖北科技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rsc.hbust.com.cn)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面试 成绩、录取情况等相关信息发布网站,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0175-8338007 /8260532(湖北科技学院人事处)

监督举报电话:0715-8338002(湖北科技学院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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